歸化我國國籍後,如何申請臺灣地區居留證、臺灣地區定居證及戶籍登記?
歸化我國國籍後,由申請人向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(含臺中、高雄、花蓮服務處)申請「臺灣地區居留證」,連續居留一年後,始可請領「臺灣地區定居證」。俟取得「臺灣地區定居證」,向居住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登記後,請領國民身分證。
申請「臺灣地區居留證」應繳證件:
- 居留申請書(含二吋照片二張)。
- 歸化國籍證明文件(影本)。
- 證照費肆佰元。
申請「臺灣地區定居證」應繳證件:
- 定居申請書(含二吋照片二張)。
- 臺灣地區居留證。
- 流動人口登記聯單。
- 我國國籍配偶之戶籍謄本。
-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。
- 相關證明文件。
- 掛號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件人姓名及住址。
- 證照費肆佰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