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領、換領、補領國民身分證
申請人資格:
- 本人。
- 法定代理人。
初領:
- 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印章(或簽名)法定代理人身分證、當事人戶口名簿。
- 彩色相片1張:當事人最近1年內所攝彩色,脫帽、未戴有色眼鏡,眼、鼻、口、臉、兩耳輪廓及特殊痣、胎記、疤痕等清晰、不遮蓋,相片不修改,足資辨識人貌,直4.5公分,橫3.5公分,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.2公分及超過3.6公分,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相片1張,不得使用合成相片。
- 規費50元。
- 未成年人申請由法定代理人單方申請者須另附他方同意書。
- 14歲以上未成年人可書面委託法定代理人單方申請。
換領:
- 本人舊國民身分證、印章(或簽名)。
- 彩色相片1張:當事人最近1年內所攝彩色,脫帽、未戴有色眼鏡,眼、鼻、口、臉、兩耳輪廓及特殊痣、胎記、疤痕等清晰、不遮蓋,相片不修改,足資辨識人貌,直4.5公分,橫3.5公分,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.2公分及超過3.6公分,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相片1張,不得使用合成相片。
- 如舊證照片模糊比照補領方式辦理。
- 規費50元。
補領:
- 本人親自至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,攜帶印章(或簽名)。
- 當事人應持可資證明之證件或貼有照片清晰可確認為當事人,且具公 信力之文件(如有效期限內護照、退伍令、畢業證書)。
- 彩色相片1張:當事人最近1年內所攝彩色,脫帽、未戴有色眼鏡,眼、鼻、口、臉、兩耳輪廓及特殊痣、胎記、疤痕等清晰、不遮蓋,相片不修改,足資辨識人貌,直4.5公分,橫3.5公分,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.2公分及超過3.6公分,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相片1張,不得使用合成相片。
- 規費2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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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意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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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意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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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託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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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託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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