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籍案例:國人廖○○與香港地區居民梁○○經由讀書認識且交往多年,目前論及婚假,如果欲於國內辦理結婚登記,戶政事務所應如何受理。
個案敘述︰
國人廖○○與香港地區居民梁○○經由讀書認識且交往多年,目前論及婚假,如果欲於國內辦理結婚登記,戶政事務所應如何受理。
處理方式︰
- 依據內政部97年4月11日台內戶字第09700597032號函規定:在國內結婚者,應查驗其結婚書約,雙方當事人逕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。
- 女方要在香港的婚姻登記處申請一份無婚姻狀況證明文件(參考附件1),同時需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委託之民間機構-香港中華旅行社驗證。
- 女方因在國內未設戶籍者,應查驗其護照或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居留證明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