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籍專業人才申請歸化可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查詢
公布日期:2017-05-04一、國籍法第9條第4項規定略以,外國人申請歸化,經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薦科技、經濟、教育、文化、藝術、體育及其他領域之高級專業人才,有助中華民國利益,並經本部邀請社會公正人士及相關機關共同審核通過,免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。
二、外籍專業人才申請歸化之相關程序及資訊,可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(網址:http://www.ris.gov.tw)之熱門主題服務項下,「高級專業人才歸化專區」下查詢「法規依據」、「申請流程」、「各中央部會主管機關聯絡窗口」、「國籍變更申請書暨提憑證件一覽表」等資訊。
相關連結:http://www.ris.gov.tw/763